金融号
  • 金融头条
  • 金融监管
  • 金融智库
  • 财经
  • 银行
  • 中小银行
  • 金融办
  • 曝光台
  • 文化

金融APP

登录 / 注册
退出登录
中国金融网络领袖
CHINA FINANCE NET 中国金融网
  • 首页
  • 焦点 · 分析
  • 央行
  • 金管总局
  • 证监会
  • 大型银行
  • 股份制银行
  • 金融处罚
  • 城商行
  • 农商行
  • 村镇银行
  • 金融科技
  • 金融研究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村支书假借村民信息骗贷 通辽金谷村镇银行被骗40万

来源: 新浪财经  2019-05-10 14:06:16

关注金融网
  • 微博
  • QQ
  • 微信
  • 2018-7-19-村镇银行-2.jpg

          图片来源:微摄


      新浪财经讯 4月10日消息,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了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内蒙古通辽市一村支书假借8位村民的身份信息骗取通辽金谷村镇银行贷款40万元供自己使用,最终在一火车站候车室被抓获。

      裁判文书显示,张某某,男,1968年3月30日出生,蒙古族,初中文化,农民,原系通辽市科尔沁区某村党支部书记,户籍所在地通辽市科尔沁区。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月23日至24日,张某某在担任通辽市科尔沁区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虚构贷款用途,借用本村村民孙某某、赵某某、张某某、李某某、乔某某、李某军、徐某某、孙某坤身份信息在通辽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骗取贷款人民币40万元,供其本人使用,案发前已归还本金人民币8万元,剩余本金32万元及利息未偿还。

      2018年10月20日,张某某被石家庄铁路公安处霸州站派出所民警在车站候车室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张某某犯骗取贷款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张某某借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人民币3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

      基于以上事实,法院判决:

      一、张某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张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2万元,责令其向通辽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退赔。


    更多精彩内容,点击下载 中国金融网APP 查看

    相关新闻
    • 招商银行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2022年03月25日10时23分
    • 温州银行落实主题教育联系村民生帮扶项目

      2019年12月04日13时56分
    • 假借投资养老公寓非法集资1.29亿余元 内蒙古6人被判刑

      2022年05月24日16时49分
    • 乡村民宿应挖掘本土文化

      2024年03月01日15时28分
    • 华夏银行:个别非法网站假借公司名义 提供非法金融服务

      2020年12月17日13时27分
    • 银保监会:以案说险(八)

      2020年07月16日15时41分
    友情链接
    • 银行网
    • 中国金融网
    • 金融号
    • 微摄
    • 国家摄影
    • 简介
    • 投稿启示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品牌联盟
    • 编辑部:zjw@financeun.com
    • 媒体合作:774353721@qq.com
    • 机构合作部:1760607283@qq.com

    京ICP备07028173号 -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075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0983

    Copyright © 2002-2024 financeu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金网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控股:亚洲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底部结束 ----------------------------->